加快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007年11月16日,首批通过简化包装、降低成本定点生产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的产品被正式批准上市。
为配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使百姓用上最常用的廉价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06年7月公布了“首批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目录。2007年2月,根据制药企业申请,经过审核,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确定了10家药品企业为第一批定点生产企业,18个品种为首批定点生产的“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鼓励定点生产企业在保证药品质量的条件下,通过简化药品包装、变换规格等方式进一步降低成本,积极做好定点生产基本用药工作,开展定点生产。这些举措,实践了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的要求。
加强国际合作 保障药械安全
2007年12月11日下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与美国卫生与人类服务部在北京签署了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协议。
协议规定,中美两国将重点在药品和医疗器械进出口监管方面开展合作,合作首先在中方指定的8个产品、美方指定的10个产品范围内进行,而后再逐步扩大指定产品目录和进一步扩展合作领域。此外,中美双方还将在五个方面开展合作:高层会晤,建立两国药品监管部门高层领导人的会晤机制;信息交流,相互交流各自监管的企业与产品的质量安全信息;立法交流,相互交流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情况;技术合作,开展新药技术交流和搭建药品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平台;共同打假,合作调查和追溯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的假冒药品和医疗器械。该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两国在加强合作、保障消费者用药用械安全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此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还与欧盟建立了双边磋商与合作机制,与英国签署了药品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加大了对外工作的力度。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08/019494.shtml
200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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