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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为公民监督食品安全拓宽渠道
来源:  作者:本站

有了安全标准和检测机构,公众可以把有问题或不信任的产品立即送检,但如果检测结果不能对企业行为产生约束力,一样不能保证安全。因此,国家需要制定较细致的惩治法律,对违法违章企业进行严厉制裁。比如在相关法律中,还要明确规定如何对企业和检测机构联手作弊的行为进行严惩,对公民个人的监督行为要予以物质奖励。一旦检测出产品有质量和安全问题,生产商不仅要承担检测费用,还要被施以高额罚款赔偿公民。只有建立这种公民参与监督与公民利益的关联性,公民监督才可能被真正动员起来,并长久持续下去。

中国人常说“民以食为天”,因而政府应把保证食品安全放在优先地位,让公民参与其中,探索标准制订、法律完善和检测机构建立健全方面的经验,进而在各个行业建立公民参与的质量监督体制。每个样品1000元的检测费,对个人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数目。要进一步提高食品的安全性,政府还要加大对食品科学研究的投资,为大众的健康着想,研制更精密的仪器实现更加便捷的检测。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8-10/06/content_101529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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