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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奶牛GAP认证是实现养殖标准化的标志
来源:  作者:本站

  

1997年欧洲零售商农产品工作组(EUREP)在零售商的倡导下提出了“良好农业规范(GoodAgriculturalPractices,简称GAP)”,简称为EUREPGAP。2001年EUREP秘书处首次将EUREPGAP标准对外公开发布。EUREPGAP标准主要针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分别制定和执行各自的操作规范,鼓励减少农用化学品和药品的使用,保证初级农产品生产安全质量,形成关注动物福利、环境保护、职工的健康、安全和福利的整套规范体系,提倡动态管理、循序渐进、自我完善的新概念。GAP内容是以危害分析与过程控制点(类似HACCP)形式规定相关良好农业生产行为和条件,并充分赋予可持续发展和不断改进的新理念,避免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受到外来物质的严重污染和危害,充分体现与履行企业或组织的社会责任。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GAP认证成为农产品进出口的一个重要条件,通过GAP认证的产品将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更强的竞争力。该标准各分项模块内容主要涉及大田作物种植、水果和蔬菜种植、畜禽养殖、牛羊养殖、奶牛养殖、生猪养殖、家禽养殖、畜禽公路运输等各农业领域。

  2003年我国卫生部制定和发布了“中药材GAP生产试点认证检查评定办法”,作为中国官方对中药材生产组织的控制要求。2003年4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认监委)首次提出在我国食品链源头建立“良好农业规范”体系。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在社会各方(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检疫局和检疫院、中国奶业协会、农业科研院所等)通力合作与支持下,2006年5月国家正式实施GB/T20014-2005《良好农业规范》,启动我国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工作。

  总的来讲,良好农业规范并不是什么高不可攀的神秘事物,其实它非常贴近农业生产实际活动,也很好理解,强调安全、质量、环保、福利四大要素。良好农业规范允许有条件合理使用化学合成物质,并且其认证在国际上得到广泛认可。它特别强调合理性,注重管理的潜力,在满足基本要求条件下强调最大程度发挥人的能动性;注重过程控制和记录,所以,GAP较易实现与推广;同时,良好农业规范能够合理地综合与囊括所有农业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要求必须借助第三方认证机构到现场实施评价与取证,形成充实的综合档案。因此,通过进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可以从操作层面上真正督促、落实农业标准化工作,从而提高我国农产品安全质量和国际竞争力。所以,推进奶牛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工作,是实现畜牧养殖标准化工作的必要工具和有效途径,是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也会极大地促进我国畜牧行业《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的落实。笔者认为,执行GB/T20014-2005《良好农业规范》的本身,就是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特征和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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